湖南郴州:老板邓国强非法融资上亿元仅仅获刑三年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老板邓国将非法融资上亿元,全国上当受骗群众接近4000名,当地司法机关竟然只按照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对其判刑三年,受害群众怀疑邓的背后有保护伞。

  近一段时期以来,洛阳市退休职工仝占平、李玉东等人多次反映说,他们两家于2015年陆续“投资”湖南郴州国盛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盛公司”)300多万元,当时说好的是每月利息4分,可是直到今天不但拿不到一分钱,而且老板邓国将中途答应的债转股也不予兑现。他们都是70多岁的人了,身体不好,现在连吃药的钱都凑不够。

  比仝占平、李玉东更惨的是洛阳市退休职工史琴。她于2015年,将辛辛苦苦一辈子攒下的10万元投资“国盛公司”。当时言明月利息4分,后来“国盛公司”不但不给她利息,而且强行将这10万元进行了债转股,说是公司很快就要上市,等到公司上市了,10万元可以变成100万元甚至更多。可怜的史琴老人哪里知道,“国盛公司”的所谓上市纯粹是其老板编制的谎言。今年4月28日,苦苦等待、望眼欲穿的史琴,因为得病没钱治疗在家中撒手人寰,享年80岁。

  与仝占平、李玉东、史琴有着相似遭遇的还有家住重庆渝北区80岁高龄的张淑清,她于2015年购买“国盛公司”桐油十几万股。她爱人叫李域汉,现在83岁,患有肾衰竭、尿毒症,每周需透析三次。她本人患冠心病、高血压、支气管过敏性哮喘等疾病。夫妻俩重病绕身,经济压力特别大。她十多次请求“国盛公司”老板邓国强,希望把钱退给她以解燃眉之急。可是,邓国将根本不予理睬。

  刘玉,女,50岁,湖南省郴州市人。她于2015年“投资”“国盛公司” 50余万元,后因脑出血抢救,致使家庭负债累累,现仍在治疗恢复中。

  范大红,男,72岁,湖南省郴州市人,2015年投资“国盛公司”近10元,爱人因心肺衰竭住院3年,2020年因抢救无效去世,欠了一身债务。

  谭国安,男,73岁,湖南省郴州资兴市人,2015年投入“国盛公司”4万余元。爱人前年患脑溢血病,至今瘫痪在床。谭国安这两年也困心脑血管病多次住院,心脏搭桥2次。生活十分艰难。

  田正金,男,住重庆市渝北区,82岁,老伴肾病,卧床,无钱医治,2014年投资“国盛公司”30万元而致贫。

  杨天敏,女,64岁,住重庆市渝北区,2014年投资“国盛公司”160万元,因投资被骗造成精神失常,无钱医治。

  成都市龙泉驿区退休老人黎孝全,今年79岁,2014年他以女儿黎红名义投资“国盛公司”70万元,现在生活极度困难。

  重庆市江北区退休老人王乐圣,现年77岁,2014年投资“国盛公司”67万元,现在已经病重卧床,等这个养老钱治病。

  刘永发,男,72岁,上海市人,2015年投资“国盛公司”十余万元。现在人老体弱,因心脏病做了支架,生活不能自理。

  如果说“国盛公司”老板邓国强欺骗内地居民的话,那么他连边疆百姓也不放过。请看一连串的数据:新疆克拉玛依市本斯哈诺夫·艾辽斯孜7.2万元;艾海提。买买提5.4万元;库尔班·阿布多拉1.0800万元;阿巴白克力·阿布拉50.4800万元……

  “国盛公司”号称注册投资的金额8亿元,注册地址为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良田镇廖家湾村,属于湖南省农业产业化有突出贡献的公司,系国家桐油树种植基地,对外宣称种植桐油树48万亩,年产桐油2万吨。

  可是“国盛公司”目前的状况却是处于瘫痪状态,企业严重亏损,桐油加工厂没有生产,留置人员无所事事。“国盛公司”的资产仅剩下租用的办公大楼和桐油加工厂,其办公场所也系原廖家湾乡政府的办公大楼,桐油加工厂资产已经注册到邓国强老婆廖红菊的湖南林邑新能源有限公司名下。

  知情人和记者说,2013年下半年,邓国强为了扩大“国盛公司”规模,进行债权融资,成立了“湖南国昌投资公司”(简称国昌投资),他本人亲自任法定代表人。为了取得全国各地“投资者”的信任,邓国将不断带领投资者参观当地原“久荣公司”遗留下来的位于湖南宜章县一六镇的桐油树林地,并忽悠投资者说“你今天给我一桶水,明天我给你一桶油”。

  2014年5月,邓国将委托其朋友李万龙担任法人代表(兼任国盛公司副董事长),自己变成了合伙人,派其表弟孙智(并任国盛公司监事会主席)主管财务,邓国将女儿邓薇莉(并任国盛公司监事会副主席)配合孙智管理财务。

  2014年7月开始由债权融资转为股权融资。为了更好取得股权融资效果,2014年11月7日,邓国强在《光明日报》上刊登广告,称“国盛公司”投资2.2亿元种植48万亩桐油树。

  说白了,“国盛公司”也好,林邑公司也好,其实都没有资产,邓国将而是通过债权、股权融资兴建了桐油加工厂,租用了办公大楼。据内部的人偷偷表示,邓国将所谓的48万亩桐油树几乎就是幌子,当时“久荣公司”遗留下来的林地种植户虽然与“国盛公司”签订有联合协议,但早已经离他而去,因为邓国将没有兑现承诺。

  令人奇怪的是,2019年12月,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在对“国盛公司”进行查账时,并未曾发现全国“投资者”的债权、股权的融资款,只发现一份9000多万股的“三方结算清单”,而且金额是经过涂抹的;还有一份与“尚乘公司”终止1.1亿元股权的协议书。无论是从结算表来看,还是从终止协议来看,即便是按照每股0.8元计算,金额已经近亿元,就这还不算5000万元债权未解决的问题。但是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账目来看,“国盛公司”从成立以来,总投资也只有3800余万元,林邑公司总投资只有1800余万元。全国投资者的资金哪里去了?创始股东投资的资金又哪里去了?无论从虚构事实误导百姓投资,或者说将投资者的资金占为己有,这无疑已经构成很严重的诈骗。

  2016年,邓国强企图将5000万元债权转为股权遭到部分投资者反对,于是其遭到公安机关通缉。邓国强多方奔走恳求报案的投资代表撤诉。代表们为了社会稳定,纷纷撤回控告。

  2016年12月12日,邓国强与全国投资代表达成协议,双方一同商定把“国盛公司”与“林邑公司”(包括桐油加工厂)整合在一起。决定于2017年3月,完成投资代表进入“国盛公司”监管。

  由于部分投资者不愿意撤回控告,邓国强于2017年4月被公安机关抓捕。邓国将委托新的法定代表人龚素林主持“国盛公司”工作。新的法定人代表人通知全国投资代表于2017年5月7日,在“国盛公司”办公楼举行第二次代表会议。通过这次会议,达成了自救“国盛公司”、成立“投资者监管委员会”、选举投资代表进入“国盛公司”董事会的一致意见,监委会领导小组组长由周云贵担任,副组长由王天强担任。后来,由于工作量的不断增大,监委会增加刘桂江、周火军为副组长,国盛公司同意并批复。

  监委会在组织自查的过程中发现,“国盛公司”拖欠全体职工工资长达一年半,同时还发现桐油加工厂职工不会榨桐油。投资监管委员会组织投资代表,利用“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先后到贵州省铜仁市、遵义市等桐油树种植多的地方进行学习;并且还到四川省宜宾市孙庆辉桐油加工厂进行考察,孙庆辉具有祖传三代的桐油榨取技术。他们还邀请孙庆辉师傅为“国盛公司”职工传授桐油加工技术和销售方法。

  2018年中秋节刚过,监委会组织全国投资者讨论“国盛公司”的发展趋势,决定改变单一的油桐树种植和桐油压榨思路,围绕油桐树林地和桐油做“全产业链”。这样,除了桐油压榨与深加工研发,还可以发展林下经济,比如林下中药材种植、旅游观光、森林康养以及生产健康特殊食品等。通过以上思路,可以让“国盛公司”走出困境,扭亏为盈,慢慢地发展壮大。

  获刑三年的邓国将在监狱里依旧左右“国盛公司”,并强行每月拿8000元工资。公司董事会和投资者监管委员形成的统一意见都要通过邓国将老婆到监狱去请示邓国将,多次出尔反尔否定统一意见。在全国投资者愤怒如潮的情况下,他才于2019年3月5日和廖红菊等人签订了多方协议:盛之桐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盛之桐”)代表全国投资者以25%的股份进入“国盛公司”,待查帐、清产核资后重新按照各方实际投资划分股份比例。

  但是,随着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查账的深入,发现“国盛公司”有很多问题,比如大量白条入账等,奇怪的是始终找不到全国投资者近亿元投资款的去向。律师感到问题严重,立刻找到邓国将和廖红菊交流,邓国将不但不告知投资款的去向,廖红菊反而将投资者监管委员会以及投资者组建的“盛之桐”工作人员逐出办公大楼。

  2020年4月10日,邓国强刑满释放。走出监狱大门的邓国将彻底撕毁他服刑前后所签订的协议,把投资者代表踢出“国盛公司”董事会,法人代表也由主持公道的龚素林换成了邓的司机廖志友。

  2020年,邓国强在《环球日报》发布了重要的公告否定国盛公司董事会和投资者监管委员会制定的自救办法,引发各地投资代表纷纷找到邓国强和廖红菊讨要血汗钱。本来会计师事务所查账后,邓国强与妻子廖红菊就应该全面配合如实说清楚全国投资者债权、股权资金的去向。他们不但不配合执行2019年3月5日签订的协议,反而说什么“国盛公司”自2016年以来,从没有搞过股权融资,故意制造混乱影响政府协调工作的开展。这里值得一提的是,2017年5月7日,“国盛公司”组织投资者座谈会后,林邑公司法人代表效仿邓国强原来的融资模式,以“国盛公司”大股东的身份与湖南尚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尚乘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后来,邓国将案件涉及“尚乘公司”,廖红菊怕事情闹大,多次找到投资者监管委员会负责人周云贵等人,请求自救工作不能停息,并以“国盛公司”名义发出告知书。

  2020年7月份以来,在郴州市苏仙区政法委与良田镇党委、政府的多次协调下,全国投资者愿意做出让步。投资者提出三个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案,一是邓国强及其家人在“国盛公司”占股26%,投资者占股74%,前提是桐油加工厂必须装进“国盛公司”,由投资者招商引资,负责把“国盛公司”做大做强,直至上市。二是邓国将及其家人占股26%,投资者占股25%,剩余的49%成立一个企业代持,用于引进资源;董事会由5人组成,邓国将一方2人,投资者一方3人。三是桐油加工厂装进“国盛公司”,邓国将占股75%,投资者占股25%,经营权交给邓国将负责;但是必须在政府协调组的鉴证下给投资者作出承诺,“国盛公司”何时做大做强、何时上市,再把投资者的资金全部归还,否则,邓国将不光要归还本金,还要承担当初承诺的利息。

  然而,这三个方案邓国强都不选择。更加令人气愤的是,在以上三个方案被邓国强否定后的一个多月,投资者才知道,早在2021年1月份,他就把属于投资者的 “盛之桐”在“国盛公司”的25%股权给侵占了。在他变更工商注册资料时,“盛之桐”不知道,投资者代表不知道,就连参与协调的苏仙区政法委和良田镇领导都不知道。作为一个刚刑满释放人员,不是“国盛公司”高管,还公开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随意变更公司股东股份。让人不可思议的是,邓国强提供这些不合法的报备材料居然通过了行政审批。这让人不得不怀疑,办理注册登记的行政工作人员与邓国强之间有巨大的利益输送。

  郴州市苏仙区农业局调研员周某(原系区农业局副局长)在国盛公司油桐树建设项目申报以及区、市、省农业产业化有突出贡献的公司申报期间配合邓国将工作,而在邓国将被通缉后离开国盛公司。邓国将出狱后,此人又以调研员身份常驻国盛公司,并干扰政府部门的协调工作,站在邓国将一方不配合政府部门协调,说什么“政府部门只有协调权,没有裁判权”,还多次在政府部门没有通知他参加协调会的情况下擅自进入会场帮邓国将说线年期间配合邓国将工作,此时正值邓国将债权、股权融资高峰期。中央八项规定明确载明,政府公职人员(包括退休两年内)不得参与企业的一切活动,否则追究其党纪、政纪以及法律责任。此人不遗余力地帮助邓国将周旋,个中缘由实在耐人寻味。

  河南省千叶律师事务所大律师胡来喜和记者说:如果全国所谓“投资者”反映的情况属实,那么邓国强在没取得国家批准的融资牌照的情况下进行融资且数额如此之大在全国也实属罕见,无疑构成诈骗罪,属于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情况。当初司法机关为其判刑三年应该属于量刑畸轻,湖南省郴州市有关司法部门应该对其重新立案侦查,按照诈骗的数额与社会危害性对其定罪量刑,并及时追回广大“投资者”的资金。

  现在,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正在如火似荼地进行中,邓国强能否被重新立案侦查,全国受害者的保命钱能否追回,媒体会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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